建设亮点
建立大数据采集和开放制度,加强业务数据信息在采集、更新、共享、使用等环节的管理;提高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,搜集掌握经营者、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反应,跟踪监测有关制度和政策的实施效果;建立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真实源地址优势,运用大数据条件下的指挥处置机制,实现信息共享、反应灵敏、协调有序、运转高效的监管处置反馈;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业务平台,形成统一的监管数据库,实现各业务部门和工商系统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用;推进社会共治,引导市场力量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市场秩序的治理,构建多元参与的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格局;推行风险分类监管,在掌握分析监管风险的基础上,合理分类,配置监管资源,开展针对性监管。
核心价值
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要作用,以下一代互联网为基础,加强大数据采集、开放、分析应用,提高数据可靠性,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规律与特征,发现违法违规线索,提高风险预判能力,实现市场监管常态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。